我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是2015年的六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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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27日電)內政部今天表示,農曆春節即將來臨,內政部呼籲家族尚有祭祀公業土地未辦理清理的民眾,把握家族宗親齊聚一堂的機會,辦理祭祀公業土地申報相關事宜,以維護自身權益。 內政部民政司長林清淇上午在記者會表示,祭祀公業是前清或早期先民離鄉背井來台之際,為懷念原鄉祖先,由子孫集資購置田產,以其收益作為祖先祭祀時的備辦及聚餐費用,充分顯示當時台灣先民社會慎終追遠、尊祖敬宗優良傳統美德。 他表示,隨著時代變遷,社會結構轉變,以致許多祭祀公業土地資源未能有效利用,政府制定「祭祀公業條例」,並自97年7月1日起施行。基於性別平等原則,只要有繼承事實,不論男女都可能取得派下權。 林清淇表示,祭祀公業條例也規定,祭祀公業應自政府清查公告之日起3年內辦理申報,期限屆滿未申報或申報經駁回確定的祭祀公業土地,除公共設施用地外,於法定期限屆滿後,由主管機關辦理代為標售。 他表示,內政部清查祭祀公業土地共有6萬多筆,從97年起陸續輔導地方政府鼓勵申報,但還有近3萬筆祭祀公業土地未能完成申報,內政部呼籲民眾把握春節的時機,凝聚宗親共識,備齊申報文件,儘速向祭祀公業土地所在的鄉鎮、市、區公所辦理申報。10501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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